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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总体思路》的通知

  ——坚持突出重点。根据钢铁工业连续式生产、紧凑式布局的内在要求,结合全省钢铁工业总体上后道能力大于前道的基本特征,严格把握炼铁、炼钢、轧材等三个环节,控制总量及其发展速度,限制现有企业以填平补齐为名新增冶炼能力。对金属制品加工行业,采取鼓励竞争的基本政策。
  三、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
  全省钢铁工业已经具有较大规模的存量,部分增量正在逐步形成。“十一五”时期,全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是控制总量,改善布局,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减轻污染,增加效益。
  ——控制总量。根据国家颁布的产业准入标准,禁止采用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生产淘汰产品,严格控制炼铁、炼钢能力的发展,鼓励淘汰式更新,力争“十一五”末全省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控制在2800万吨、4400万吨和6100万吨以内,其中生铁年均增长5%以下,粗钢、钢材年均增长8%以下。
  ——改善布局。根据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确定的布局原则,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以及搬迁改造等方式,向近江临海地区、港口地区和消费中心地区转移生产能力,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力争使沙钢、南钢、淮钢、兴澄等重点骨干企业生铁、粗钢生产能力行业集中度由40%提高到80%以上,钢材加工能力行业集中度由30%提高到60%以上。
  ——提高质量。依托区位优势,立足汽车、船舶、家电、电力设备、油气输送、集装箱制造和工程机械行业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在南京、苏州、无锡、淮安等少数地区,加快发展特殊钢、优质钢,增强精整处理能力,力争使特殊钢、优质钢比重由目前33.3%提高到60%以上,板带管比由目前25%提高到50%左右。
  ——降低消耗。立足建设“生态江苏”,加快建设钢铁工业循环经济体系,严格控制土地占用,鼓励企业采用大型化、连续式、高精度、低损耗冶炼、轧制设备,运用集成式、循环型工艺流程,努力使全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至0.7吨以下,新水消耗降至8吨以下,全行业平均单耗水平优于全国10%左右,其中重点骨干企业优于全国20%以上。
  ——减轻污染。以生产过程污染物“零排放”为目标,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努力构建能源、固态物质和水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三废”综合治理利用力度,加强与建材、汽车等相关行业的合作,提高废钢利用比例,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跨行业耦合,使全行业废渣、煤气利用率达到99%,工业用水复用率达到95%,废钢利用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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