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源消耗大,三废排放多,资源与环境压力依然很重。全省钢铁工业技术水平总体高于全国,炼钢连铸比、高炉利用系数、电炉钢冶炼电耗、高炉合格铁入炉焦比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别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3.7%、21.8%、23.7%和26.3%,但在生产能力高速增长的同时,煤、电、水、矿等资源消耗总量增大,2003年全行业耗用标煤约1400万吨。烟尘、粉尘、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的吨钢排放量虽然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9.8%、8.9%、27.6%和34.8%,优于全国,但与宝钢等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仍未有效缓解。
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实施宏观调节,合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倡导循环型、集聚式发展模式,推进产业布局、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行业组织程度、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优胜劣汰,逐步走出一条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竞争能力强的新型钢铁工业发展道路,为实现全省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由特到精的历史性转变奠定基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全省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既具有广泛的内涵,也将是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长期延续、不断更新的过程。“十一五”时期,有效地组织、指导、推进结构调整工作,必须切实遵循下列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支持各种生产要素在产业政策指导下向钢铁产品短缺领域有序流动。
——坚持科技进步。按照高起点、专业化、大批量、高效益的方针,支持各类生产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和利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适合钢铁行业特点的自主创新机制,提高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坚持循环发展。立足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提高资源总体利用效率,减轻环境负担,鼓励钢铁企业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调整工艺,更新技术,改造装备,完善治理设施,实现企业内部循环型生产。鼓励钢铁企业与下游产业加强合作,开展废旧资源跨行业综合利用,实现关联产业集聚式发展,优化钢铁产业发展生态。
——坚持对外开放。在继续支持并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管理经验和资本的同时,更加积极、有效地利用国外资源,加快“走出去”步伐,着力化解矿产、能源等资源性要素的约束。
——坚持择优助特。根据钢铁工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的客观需要,在依法调整产业准入标准,有序调控产业发展方向、速度、结构的同时,着力助大做强、助特做精,鼓励资产重组,支持收购兼并,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