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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等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综合评价计分表(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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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1、货币资本金到位的规范 │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不计分;超过5000万元│法定验资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审│ │ │
│作28分│性(6分)        │部分,每2000万元计1分;总共不超过6分。 │计的会计报表       │ │ │
│   ├────────────┼────────────────────┼─────────────┼─┼─┤
│   │2、提取风险准备金的规范 │准备金制度执行率(%)(实际提取的准备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 │ │
│   │性(6分)        │/应该提取的准备金),不超过30%的,不得 │             │ │ │
│   │            │分;超过30%后,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分, │             │ │ │
│   │            │总共不超过6分。             │             │ │ │
│   ├────────────┼────────────────────┼─────────────┼─┼─┤
│   │3、对中小企业担保收费的 │年担保费收入/年累计担保额小于等于3%(现 │业务统计表和会计事务所审计│ │ │
│   │规范性(6分)      │阶段),得6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2分, │的会计报表        │ │ │
│   │            │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 │ │
│   ├────────────┼────────────────────┼─────────────┼─┼─┤
│   │4、集中性风险和总体风险 │按规定担保:对单个企业担保不超标,得2分 │担保机构贷款卡打印记录或银│ │ │
│   │控制(5分)       │;放大倍数不超标,得3分。超过的不得分。 │行证明          │ │ │
│   ├────────────┼────────────────────┼─────────────┼─┼─┤
│   │5、反担保履约保证金收取 │贷后收取或贷前收取超过10%的,不得分;贷│保证金收取比例最高的单个担│ │ │
│   │的合理性(5分)     │前在10%以内,每减少1%加1分,总共不超过│保项目和相关合同协议及中小│ │ │
│   │            │5分。                  │企业提供的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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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1、合作银行数量(3分) │不超过2个,不得分;超过2个后,每个0.5分 │银保双方签定的对中小企业的│ │ │
│产10分│            │;总共不超过3分。            │担保合同         │ │ │
│   ├────────────┼────────────────────┼─────────────┼─┼─┤
│   │2、银保合作紧密度(4分)│有风险分担比例的、担保保证金比例较低的或│银行证明         │ │ │
│   │            │合作银行层次较高的,得1-4分。      │             │ │ │
│   ├────────────┼────────────────────┼─────────────┼─┼─┤
│   │3、社会信誉(3分)   │近三年国家、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的荣│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 │ │
│   │            │誉称号,得1-3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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