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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
  1、学校要重视实训、实习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
  2、学校要把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制定学生社会实践规划,要有明确分工,做到人员、经费、时间、目标的落实。
  3、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德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国情和国防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心理健康教育与职业指导
  1、各学校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1)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
  (2)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各校要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料,每千名学生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专业职称的心理咨询工作者。
  (3)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并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
  (4)心理健康教育要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师的培养、培训纳入师资培养、培训计划。
  (6)要对全体教师特别是德育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训。
  (7)心理健康教育要使用省级以上规划教材。
  2、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职业指导列入课表,有教师、有教材、有考核。
  (1)职业指导工作包括三方面内容: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供就业指导和援助;开展创业教育。
  (2)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要与劳动部门、用人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拓宽就业信息渠道;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优秀毕业生作专题报告;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招聘会。
  (3)学校要重视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从事就业指导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五)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
  1、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肩负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职责。学校要加强班主任工作队伍的建设,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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