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贯彻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教职[2005]8号)


各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五年制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教育部制定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有关院校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德育大纲下发之前,各五年制职业院校参照此《细则》执行。
  今后教育厅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各校在实践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教育厅。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根据《大纲》规定的德育目标要求和德育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切实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机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落实德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并把加强德育工作作为促进学生就业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质量;建立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检查制度和学生品德评定制度,推动德育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2、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领导组,建立德育工作的例会制度,校长要协调学校各相关处室,党、政、工、团共同做好工作。
  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特点,确定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全面、全程、全员的岗位责任制;德育考核要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党组织要发挥德育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组织动员全体党员带领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做好德育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