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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形成城市天然气管理体制的“五统一”管理格局。有序推进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安全管理标准、统一规划发展、统一平衡天然气资源、统一服务收费标准。
  (三)以重庆燃气集团作为我市城市天然气投资主体,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形成三大区域供气管网系统。1.以主城区为重点,构建起围绕都市发达经济圈的中、高压供气环网及其配套的大型天然气储配站和天然气自动监测控制系统;2.以江津市、永川市、合川市为重点,建立渝西经济走廊区域性供气管网;3.以万州区、涪陵区为重点,建立三峡库区区域性供气管网。
  在三大区域供气管网基础上,努力实现区域性主干管网之间的相互联网,逐步形成全市联网的供气网络系统。
  三、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
  (一)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式
  以重庆燃气集团为主体,保护各地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资产合法权益,不搞利益平调,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对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采取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整合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使其成为重庆燃气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二)分步推进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
  1.2007年6月30日前,重组整合涪陵区安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合川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县天然气公司、忠县天然气公司、梁平县天然气公司、丰都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使其成为重庆燃气集团所属的区县(自治县、市)子公司,从而基本形成全市城市天然气的骨干供应体系。重组整合后,重庆燃气集团直接管理用户由100万户增至140万户,在全市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的总体规模中,管理户数比例由61%提高到80%以上,占全市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年供气总量的比例由67%提高到80%以上。
  2.2009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合剩余的地方国有及其他所有制性质的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届时,重庆燃气集团直接管理用户将达到175万户,年供气总量将超过16.5亿立方米,成为我市经营规模最大、竞争力较强的燃气产业集团。
  (三)由统一确定的中介机构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各天然气(燃气)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净资产进行改革重组。
  (四)重组整合进入重庆燃气集团的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的原有职工身份不变,与重庆燃气集团新成立的区县(自治县、市)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对不愿进入子公司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安置。
  (五)重庆燃气集团在重组整合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过程中,要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用工制度,完善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提高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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