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政厅
2005年河南省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5]7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民政厅制定的《2005年河南省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
2005年河南省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方案
为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倒塌(严重损坏)住房,增强多灾贫困地区群众的抗灾自救能力,促进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意义
我省每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洪涝、风雹灾害,不但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而且造成灾区群众的住房损坏或者倒塌,其中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户和特困户住房所占的比例较大,仅靠其自身力量难以及时恢复,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救济和帮助。
安居才能乐业。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倒塌住房,是事关社会稳定、灾区安定的大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工作任务和救济对象
今年我省灾区群众需要政府帮助恢复重建住房3万间,必须在入冬前确保这部分群众全部搬进新居。
救济对象为灾区无自救能力的倒房户和居住危房、险房的特困户,同等条件下,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优先。
确定救济对象实行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上报、乡镇政府批准、县(市)民政局备案制度。乡镇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台账。
三、实施方针和原则
要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从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出发,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以安全、适用为主。要实行连片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近期恢复和远期抗灾相结合,重建家园和村镇规划相结合。要节约土地,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农村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