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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市,促进快速和谐崛起的若干意见

  31、积极促进创业就业互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再就业,实现就业倍增效应。鼓励创办和发展商贸、旅游、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着力开发社区服务、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大力发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派遣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
  32、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完善有保障的经常性、制度化的农村教育投入机制。增加对公共卫生的投入,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进文明村镇建设。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劳动者和私营、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和对高层次人才的补充社会保险,切实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加快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加快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民创业取得实效
  33、大力弘扬创业文化。各级新闻媒体在这场全民创业的热潮中要找准定位,制定计划,安排专栏,指定专人,大张旗鼓地宣传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大张旗鼓地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文件,大张旗鼓地宣传富民创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大力宣传和表彰全民创业中涌现出来的“创业先锋”,在企业广泛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引导创业、服务创业”活动,在科技界开展“科技创业、人才兴业”活动,在城乡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推动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使艰苦创业、自主创业,敢干敢创、勇争一流,合法致富、崇尚财富为新时期南昌文化的显著特征,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34、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对各类投资者、创业者提供平等的、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大力实施“阳光政务”。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继续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符合省以上规定的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或变相乱摊派收费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35、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要实行提醒在先、处罚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罚代管、不教而罚”。例行检查,上下级部门不重复进行;同个事项,各相关部门不分别进行检查。除涉及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严禁多头和重复检查。检查中涉及罚款、扣押、封库或封帐等重大事项的,除紧急情况外,必须报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批准。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确保承办的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舆论等手段,保护各类合法投资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要加大对危害创业安全、扰乱经济秩序、侵害投资创业者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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