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厅关于优化
卫生服务、促进和谐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05年7月15日 赣卫办字[2005]2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完善支持和服务全民创业的措施,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我厅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卫生厅关于优化卫生服务、促进和谐创业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优化卫生服务、
促进和谐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完善支持和服务全民创业的措施,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优化创业环境
1、大力加强卫生政风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卫生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大力推进卫生政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卫生行政效能,改善卫生政务环境。积极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做到“四公开”:公开卫生行政审批和卫生行政执法的项目和内容;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公开卫生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提高行政过程的透明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2、切实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认真实施《
行政许可法》,按照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清理与统一规范相结合、内部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实施主体再次开展“三查”:一查有无越权、错位、缺位和影响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的问题;二查有无多环节审批、程序繁琐的问题;三查有无重审批、轻监督,或只审批不监督的问题。对依法保留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责任部门、许可申请材料目录“七要素”,健全卫生行政许可规程和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一门式”服务,由省卫生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各类卫生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健康相关产品批准证书等许可项目的咨询、受理、分办、报批和发证工作,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让前来办事人员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