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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二、同意省抽样调查办公室提出的《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抽样实施方案》,请省抽样调查办公室在收集乡级以下样本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尽快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报批。抓紧抽取确定乡级、村级、调查小区样本,完成抽中单位地址编码工作,明确各调查小区样本。
  三、请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残联等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尽快联合下发通知,对各地工作机构的建立、县级调查队的组建、人员培训、经费保障、试点摸底、社会宣传等抽样调查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要求。
  四、同意在今年第四季度适时召开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各设区市和被抽中县(市、区)政府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省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会议最后强调,我省参加这次抽样调查的县级单位有25个,样本量达8万人,涉及到100个乡(镇、街道)、200个村(居委会)、200个调查小区(每个小区400人左右),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省残联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协调和抽样调查办公室日常工作。省统计局负责抽样方案设计、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数据处理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具体指导。省民政厅负责协调城乡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协助开展、实施好现场调查。省卫生厅负责执行残疾标准、调查队医生的组织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发改委负责对抽样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利用,列入全省相关发展规划。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高等院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等利用调查数据进行重点课题研究。省公安厅负责在摸底和入户调查时从户籍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省财政厅负责抽样调查必要的经费保障与监督。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组织有关就业机构根据调查数据对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进行就业评估和指导。省人口计生委负责从人口学的角度对抽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开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残疾标准的发布、推行等方面的行业监督、指导。团省委负责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队伍在社会宣传、入户调查方面做工作。省妇联负责发动妇女组织的力量在社会宣传动员、组织调查对象等方面做工作。省老龄办负责从老龄人口的角度对抽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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