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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5]94号 2005年8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2005年7月14日,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孙刚主持召开了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金细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残联党组书记熊印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彭道宾,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钟起茂,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利,省残联理事长徐效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东有,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富林,省质监局副局长徐光辉,团省委副书记肖洪波,省发改委助理巡视员王大同,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谢晓和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妇联、省老龄办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残联关于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筹备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继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的一次大型国情调查,是党和政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调查,进一步摸清我省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分布、致残原因及其康复、教育、就业、家庭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制定“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任务。
  会议确定了以下具体事项:
  一、同意由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初步抽中的全省县级样本单位,请省抽样调查办公室抓紧向国家抽样调查办公室报批,待批准后立即向各设区市及被抽中县(市、区)下达抽样调查任务。各设区市要及时成立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各被抽中县(市、区)务必在今年8月底前成立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并组建抽样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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