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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昌大学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昌大学、
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昌大学的批复
(赣府字[2005]50号 2005年8月17日)


省教育厅:
  赣教字〔2005〕5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并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昌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两校合并组建方案由省教育厅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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