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公安厅
《关于开展综合整治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21号 2005年6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开展综合整治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综合整治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工作方案
(自治区公安厅 2005年6月20日)
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行车被盗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强化防范和打击为重点,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把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财产不受侵犯。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防范责任,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自行车被盗违法犯罪。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盗窃自行车高发的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自行车被盗案件明显下降;
(二)居民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均设置安全的自行车存放库,并设专人全天候看管;
(三)在繁华商业地段和街道两侧增设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并专人看管;
(四)店铺均落实门前自行车看护措施,加强保安巡守;
(五)“黑车市场”彻底取缔,群众不购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
(六)群众自防意识普遍增强,无随意停放自行车现象。
三、职责任务
宣传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公民的防范意识。
公安机关:要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信息传递,提高决策和指挥效率,通过积极的警务改革,做到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放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扩大对社会面的防控范围,增强防控效果。要大力加强派出所、巡警队、治安巡防队伍和保安队伍等治安防范力量建设,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持。要结合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斗争。要加快全区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被盗自行车网上信息查询和派出所工作科技化水平。要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地区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