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专职辅导员作为后备干部,经过培养和锻炼,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对综合素质较好的辅导员可以有计划地选派到市、县(区)挂职锻炼、考察培训等。建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等激励政策。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八年以上的岗位津贴应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岗位津贴。对辅导员研究学生工作的科研课题,应予以优先安排。在辅导员工作期满转岗从事专业教学时,学校应安排一年时间进行专业进修。对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保障体系建设
20.建立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把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指导教师、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从事共青团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在内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培训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的整体计划,制定培训方案,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1.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从200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资金。高等学校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应不低于学校事业费的2%。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以及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建设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22.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通过举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坛、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工作交流,定期形成《宁夏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报告》,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领导部门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列入规划。自治区大中专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等学术研究机构和团体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工作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3.全社会关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治区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方面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大学生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宁夏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栏,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反映我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大学生的先进事迹。区内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公共教育场所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对普通全日制学校大学生参观凭学生证实行免费参观制度;区内可以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各类旅游景点,经有关部门批准,各级各类普通全日制学校可组织学生集体免费参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鼓励和支持面向大学生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自治区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通信管理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各类网站的管理,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通讯工具传播有害信息、影响大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违法行为。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反对、淫秽及盗版音像制品和图书的生产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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