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将大学生就业教育、技能培训、创业意识及创新能力培养贯穿于大学生素质培育的全过程。要把贫困学生资助和毕业生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贫困生资助的各项扶持性政策,建立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实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工程”,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自治区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待业学生低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创业贷款担保等,支持毕业生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业。
四、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5.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党的基本理论进高校工作,充分发挥业余党校和理论学习小组的作用,利用党课、报告会、辅导讲座、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高校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发展工作力度,培养积极分子,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班上,积极推进党组织进学生公寓,努力实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积极探索按学术梯队设置研究生党支部的新模式,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6.发挥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学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选拔优秀青年党员教师做团的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认真组织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工作。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在共青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17.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等学校要着力加强班级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高等学校团委要设社团部或指派专人负责社团工作,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严格学生社团的成立程序,在活动经费上给予适当投入。为大学生社团选配指导教师,支持和引导大学生社团自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建设一批优秀社团。依托大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等,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现班级管理和学生生活社区教育的相互促进。加快政治辅导员进学生公寓工作步伐,推进由学生担任学生公寓楼层长和宿舍长的试点工作,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