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各类专业户创业。对农村的专业户、致富能手兴办企业的大额贷款需求,农村信用社应认真进行贷前调查,评估贷款风险,要针对不同专业户的经营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有效担保机制,制订大额农贷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积极稳妥开办大额农贷业务。
7、按有效担保原则,探索各种有效贷款保证办法。对专业户持有的最低保护价粮棉油销售合同,依法获得的服务产业收费权,无争议、有价值、可流转变现的山林产权和水面经营权等,在论证其具有贷款补偿或保证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贷款保证方式。
8、对产业集群的专业户,应引入联保机制,只要有5户以上就可组成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和信用共同体协议,设立担保专用基金,严格按照贷款操作程序,解决专业户贷款需求量大而有效抵押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支持农村专业户和致富能手创业。
三、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回乡创业。完成全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使农村信用社的各类客户能便捷办理跨省资金汇划业务,发行农村信用社“百福银行卡”,使江西农民“一卡在手,行遍天下”。
9、对进城创业的农民,搞好跟踪服务,主动了解和掌握其生产技术能力、生产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经营状况等情况,对具有偿债能力的,可按照小额农贷管理办法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10、对回乡投资创业者提出贷款需求的,要认真进行贷前调查,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的,在其自有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一定比例后,可发放配套流动资金贷款。
四、大力拓展中间业务,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11、发挥农村信用社经营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积极为农民提供保管箱代保管服务,同时以“百福银行卡”为载体,大力开办代收水电费、电话费、学杂费、代发工资、民政补助款、代理保险、代理工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业务。
12、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信息网络深入乡村的优势,开辟农民致富信息咨询、银行信贷业务咨询、家庭理财等金融咨询服务。
五、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个体私营户创业。发挥农村信用社长期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势,加大服务力度,全省计划三年内完成对个体私营户授信100亿元,确保每年不低于20亿元的创业贷款投入,并保持20%的年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