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方便纳税人办税。推行普通发票同城通购通缴业务,纳税人在所在设区市城区、县(市)范围内均可购买和缴销普通发票。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实行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涉税事项“一站式”办结、纳税人资料“一户式”查询、办税过程“一条龙”服务。
(十六)改进税收服务方式。建立“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省局和各设区市局直接为六大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提供各项税收服务。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首问责任、巡回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驻企服务等制度,兑现各种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国税队伍建设
(十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宗旨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国税人员进一步增强对组织的忠心、对同志的诚心、对事业的用心以及创事业的意识。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发国税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规范管理、团结协作的税收文化,形成良好的税收工作氛围。
(十八)大规模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创建学习型组织,在提高国税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和身心体能素质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国税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创事业的本领,为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十九)建立干部竞争激励机制。全面实行基层国税人员能级管理制度,以能力和绩效为核心,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科学设置岗位、职责、能级需求和能级职数。对每个国税人员所具备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定分级,实现以能定级、以岗定责、岗能匹配、绩酬挂钩、动态管理,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和竞争激励机制,打造人人创事业的新平台。
(二十)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优化税收执法流程,推行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税收执法质量绩效指标体系,实行计算机自动考核和过程监控。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到位、执法违法、以税谋私以及侵害创业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严肃追究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