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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审核汇总全省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指导全省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省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咨询。
  (四)行业管理处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油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地方行业技术操作规程,指导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工作,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和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组织行业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负责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负责各级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并指导全省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属单位并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协调省粮食行业协会和省粮食经济学会的工作。
  (五)财会处
  研究拟定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省级储备粮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和补贴的结算;负责全省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六)监督检查处
  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省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库质量检验、库存量、经营台账、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省级储备粮油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下达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并依法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证件管理;负责对发生在本省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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