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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行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全省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推广和鉴定;负责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省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草拟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省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省级储备粮油信贷资金供应、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省粮食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管理省粮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行政监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安全保卫和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内设6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访和保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办相关的实施细则、意见、办法和粮食行政管理立法规划;承担有关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承担并指导粮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外事工作及技术职称(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全省粮食系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局属单位及粮食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学校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三)调控处
  研究拟定全省社会粮油产需、收支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实施;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陈化粮销售、处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落实政策性粮食的购销、供应和进出口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起草全省粮食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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