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同步信息发布。为实现“三农服务网”同步信息发布,需要对相关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系统进行改造。“三农服务网”提供同步信息发布接口模块,各相关单位必须提供修改其网站发布模块的源程序,积极配合并参与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发布模块的开发,使其能与“三农服务网”的同步信息发布接口模块对接。
5.超链接同步发布。为实现超链接同步发布,各相关单位应提供超链接的页面地址。对于无法剥离自身网页框架的页面,相关单位应修改其网页框架,以提供“三农服务网”超链接使用。
(三)逐步整合市、县(区)、乡(镇)农业网站和基层信息服务队伍。建立与“福建三农服务网”相对应的工作体系。(2005年11月开展,逐步完善)
1.省级:省级各涉农单位共同成立“福建三农服务网联席会议”,指定联络员,各单位按自身业务范围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市(县、区)级:继续完善现有信息报送制度,市(县、区)级各涉农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信息,省级涉农单位收集分析各地上报信息,筛选报送到“福建三农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3.乡(镇):以各行业现有的乡(镇)级信息服务站为基础,全面整合各行业信息服务站,形成一个包含涉农各项工作在内的“三农信息服务站”。全省共建设1200个信息服务站(点),与现有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互相补充和共同协作。
4.信息员队伍:各行业都有本行业信息员队伍,要本着“统一培训、统筹使用、行业管理”的原则对涉农各信息员队伍进行整合。信息员队伍实现整合后,由“福建三农服务网”联席会议委托相关机构对信息员队伍进行统一培训,“联席会议”对信息员队伍进行统筹使用。为了便于管理,各行业信息员队伍仍由本行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整合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福建三农服务网”数据库将突出服务“三农”,充分利用现有各涉农单位已经建好的数据库,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发,建设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资料库查询”栏目。数据库名称按各行业名称设立,如: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库结构由各单位自定。(2006年开展)
(二)开发网上行政审批等业务软件。“福建三农服务网”将开发“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网上申请系统”,充分考虑涉农各单位的办公特点和业务协作,提出网上咨询、查询、申请、审批、投诉、监督等一站式解决方案。栏目将按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栏目设置相应的版块。每个版块提供相应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必备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文本下载等信息。使用者能够随时和随地了解网上审批程序,提交项目审批申请和所需材料,查看审批状态及结果,或通过互联网与政府办事人员进行必要的信息沟通。调研、汇总、上报“福建三农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审核等项目。(2006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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