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供服务。2005年12月15日,“福建三农服务网”正式运行,提供个性鲜明的三农服务信息。(由省农业厅、经济信息中心负责,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事项,直接与省数字办、省农业厅联系。
附件:“福建三农服务网”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福建三农服务网”实施方案
(省数字办、省农业厅 2005年10月)
近年来,我省农业信息化加快发展,农业信息服务也更加贴近“三农”的需求。为更好整合我省现有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类信息服务网络,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44号)精神,现就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设“福建三农服务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主要任务。通过对涉农信息网站内容的整合、运行平台的整合和信息服务体系的整合,逐步实现涉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
(一)网站内容整合。建设“福建三农服务网”,主页上应体现大农业的内容。根据省级农口单位的具体业务特点,以制作专业栏目和链接两种形式实现网站内容的整合。(1)设置两大类型专业栏目,第一类是涉农公共的信息内容栏目,如信息联播、网上政务、政策法规、科技服务和市场信息等;第二类为省直有关单位特有的专题栏目,如福建农业、福建林业、福建水利、海洋渔业、防汛抗旱、农业气象、海洋环境预报等。各专业栏目由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并及时更新。(2)链接所有省级涉农网站。
省级各涉农部门网站继续运行,对各网站后台管理进行改造,增加同步发布功能。各网站在更新自己网页数据的同时,应同步发布到“福建三农服务网”,各部门网站也可以从“福建三农服务网”中提取数据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
“福建三农服务网”的信息发布本着权威部门、权威数据、文责自负的原则。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栏目,应将审核后的信息直接发布到“福建三农服务网”;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栏目,各单位应将审核后的信息发布到“福建三农服务网”后台,由“福建三农服务网”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剔除重复的信息后,发布到“福建三农服务网”前台。“福建三农服务网”信息维护任务由福建省农业信息中心承担,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由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和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承担。
各专业栏目更新任务、文字责任由相关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