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05]211号)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并开展了残疾人抽样调查模拟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被抽中的有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任务的区县是白下区、栖霞区、溧水县。为按时圆满地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1987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查清了全国残疾人的数量,摸清了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生活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国家制定有关残疾人工作法规、政策以及规划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此后,国家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制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加强了国务院对残疾人事务的协调,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连续制定并实施了三个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规划,残疾人事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基本生活保障、文化体育在内,涵盖残疾人生活各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事业。自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以及康复、就业、教育、婚姻、家庭状况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为掌握情况,摸清底数,规划残疾人事业发展蓝图,有必要再一次进行残疾人抽样调查。
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能够综合地、全面地、比较准确地掌握有关残疾人的现实生活状况和重要数据,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研究、开发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更为科学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其他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亲切关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三个区县和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按照时序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