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发热门诊工作制度、发热病人就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按照《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工作方案(暂行)》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门(急)诊的通风、做好医疗用品消毒处理,防止医源性和医院感染发生。
4、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市民防病意识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科普常识,指导市民群众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提高市民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通过接种门诊室免疫预防宣传廊、接种通知单、医生口头告知、开展计划免疫“四?二五”宣传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疫苗预防传染病效果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接受疫苗预防接种。
(二)监测
1、人禽流感、非典监测
本市的人禽流感、非典监测包括不明原因肺炎监测,人禽流感、非典预警病例监测和非典病原学监测等。
(1)不明原因肺炎和人禽流感、非典预警病例监测
在全市160家人禽流感(非典)监测点医院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人禽流感、非典预警病例监测。
医疗机构和临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并按照《上海市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中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要做好监测与网络报告工作。
要按照《上海市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做好人禽流感、非典预警病例的监测,一旦诊断为人禽流感、非典预警病例,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进行网络直报,采集病人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对所送样品进行人禽流感、非典病原学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送检医院。
(2)非典病原学监测
本市开展非典病原学监测的市胸科医院、市肺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仁济医院、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等8家医院,要按照《上海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学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不明原因的重症肺炎和呼吸衰竭病人的病例监测、报告和样品的采集、运送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对非典病原学监测点医院所送样品进行非典病原学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送检医院。
(3)禽类饲养人员的症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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