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参加行动的卫生监督员进行行动目标、要求、内容以及监督执法要点等全面培训。要求卫生监督员掌握监督执法要领,努力提高本次行动的效果。
2.职责分工
(1)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区县师资进行培训;
(2)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参加行动的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
(二)监督检查:11月21日-2006年1月10日
本次监督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
1.检查内容
(1)检查医疗机构冬春季传染病防治情况,重点检查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病房)、肝炎门诊的设置、消毒隔离工作、医务人员防护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2)检查人禽流感和非典监测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禽流感和非典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肠道、肝炎门诊、发热门诊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并检查传染病人是否存在漏报、缓报、谎报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2、3)。
2.职责分工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区县的抽查和指导工作,并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12月21日-2006年1月10日
1.检查内容
(1)对第一阶段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2)第二次全覆盖检查人禽流感和非典监测点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禽流感和非典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职责分工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并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人禽流感和非典监测点医疗机构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区县的抽查和指导工作,并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查。
(三)工作评估:2006年1月11日—1月20日
1.工作内容
对“卫监八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行动效果进行评估。
2.职责分工
各区县负责对辖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六、信息上报
请各区县于11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本次行动的组织培训情况;12月23日前将第一阶段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时上报附件1、2、3、4内容;2006年1月13日前将第二阶段监督检查和复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时上报附件3、5内容(联系人:岳玮璘、何静怡,联系电话:64377020—7414,传真:64379229,电子邮件:crb@h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