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各部门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照职责,密切配合,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具体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重点对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顿。通过整顿,要使这些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卫生条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杜绝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回收食品或者非食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发生,促使我省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整体上得到大幅度提升。
第二步,重点对小作坊式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顿。基本原则是既要管好、又要便民。通过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采取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鼓励小作坊联建食品检验室、实施出厂强制检验,服务、引导小作坊添加必备的生产设施,联合、整合经营等措施,促使我省食品生产加工散、乱、差的现状得到初步改变。
第四阶段:汇总情况及检查总结(2006年10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各设区市政府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总结整顿工作,并及时上报整顿情况。省整顿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并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联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省整顿工作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和验收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边查边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设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整治工作负总责,并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给予以必要保障。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质监部门负责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等级划分。根据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监管。二是要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员:即建设监管员、信息员和协管员;四定:即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和“两书一报告”(即各级质监局要签订责任书、企业要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的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状况的日常监管。三是对企业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台账、生产加工及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抽查;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等措施加强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及时向卫生、工商部门通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四是要认真搞好食品“百千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取缔食品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
——工商部门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及时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