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公益性
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45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公益性

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2005年10月18日)


  2002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集中安置了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但从全省看,公益性岗位开发潜力仍然很大。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力度的指示,结合全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认识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结合我省实际,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认识,将其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并与扩大就业、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扶贫解困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重点及总体规划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要以社区和街(镇乡)为主要方向,重点开发以下几个方面的公益性岗位:一是公共管理类。主要包括:社区安全保卫、治安巡逻;城市交通协管;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低保及其他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孤老生活照顾)等。二是社区服务类。主要包括:社区保洁(含社区环卫、楼道清扫、消毒保洁);社区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看管、维护等。三是为公共事业提供有偿服务类。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停车场看管、街道社区农贸市场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托老托幼及残疾人服务、家政服务、配送餐服务、为驻街及社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四是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益性服务岗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