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为了全面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常规的公众教育、应急训练和演习工作。对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考核,并实施动态管理,必要时可进行调整。针对应急预案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全社会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演练及预案的更新一般一年一次,经费来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储备金。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协调增加培训、演练的频次。
第五十七条 “总指挥部”和专家组成员应自备手机,并保证正常的通讯联络。事故救援期间,现场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总指挥部”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提供虚假证据、信息,阻碍、干涉或扰乱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拒绝、拖延接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者拒绝、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有歪曲事实、不符合实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道的。
第五十九条 参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名词术语:
(一)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定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二)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三)食品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单位:指事故发生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五)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六十一条 本预案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响应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第六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图(略)
2.郑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总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3.郑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专家组成员联系表
4.郑州市各县(市)、区值班电话
附件2:
郑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总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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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部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办公电话│值班电话│
├─────┼───┼───────┼───────┼────┼────┤
│ 指挥长 │胡 荃 │ 市政府 │ 副市长 │67185683│67185799│
├─────┼───┼───────┼───────┼────┼────┤
│副指挥长 │李宪召│ 市政府 │ 副秘书长 │67182193│67185799│
│ ├───┼───────┼───────┼────┼────┤
│ │吴希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长、主任 │67183958│67183900│
│ │ │局、市食品安全│ │ │ │
│ │ │监管办公室 │ │ │ │
│ ├───┼───────┼───────┼────┼────┤
│ │刘建峰│ 市质监局 │ 局长 │67184810│67184800│
│ ├───┼───────┼───────┼────┼────┤
│ │赵中祥│ 市工商局 │ 局长 │66991118│66972950│
│ ├───┼───────┼───────┼────┼────┤
│ │陈德宇│ 市卫生局 │ 局长 │67170866│67170999│
│ ├───┼───────┼───────┼────┼────┤
│ │陈书栋│ 市农业局 │ 局长 │67170700│67170770│
│ ├───┼───────┼───────┼────┼────┤
│ │王恒禄│ 市公安局 │常务副局长 │66222023│69620019│
│ ├───┴───────┴───────┼────┼────┤
│ │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 │ │ │
├─────┼───┬───────┬───────┼────┼────┤
│ 办公室 │吴希悦│市食品安全监管│ 主 任 │67183958│67183900│
│ │ │ 办公室 │ │ │ │
│ ├───┼───────┼───────┼────┼────┤
│ │王万松│市食品安全监管│ 副主任 │67183978│67183900│
│ │ │ 办公室 │ │ │ │
├─────┼───┼───────┼───────┼────┼────┤
│医疗救护指│陈德宇│ 市卫生局 │ 局 长 │67170866│67170999│
│ 挥部 ├───┼───────┼───────┼────┼────┤
│ │李英杰│ 市卫生局 │ 分管副局长 │67170838│67170999│
├─────┼───┼───────┼───────┼────┼────┤
│警戒保卫指│王恒禄│ 市公安局 │ 分管副局长 │66222023│69620019│
│ 挥部 │ │ │ │ │ │
├─────┼───┼───────┼───────┼────┼────┤
│事故调查指│吴希悦│市食品药品监管│ 局 长 │67183958│67183900│
│ 挥部 │ │局 │ │ │ │
│ ├───┼───────┼───────┼────┼────┤
│ │李文武│市食品药品监管│ 分管副局长 │67183922│67183900│
│ │ │局 │ │ │ │
├─────┼───┴───────┼───────┼────┴────┤
│物资供应指│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县(市)、区长│ 见附件4 │
│ │ │ │ │
│ 挥部 ├───────────┼───────┤ │
│ │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分管副县 │ │
│ │ │(市)、区长 │ │
├─────┼───────────┼───────┤ │
│善后处理指│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县(市)、区长│ │
│挥部 │ │ │ │
│ ├───────────┼───────┤ │
│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分管副县(市)│ │
│ │ │、区长 │ │
├─────┼───────────┴───────┴─────────┤
│ 成员 │ │
│ │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协调参加的相关│
│ │部门人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