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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
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5]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为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卫生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全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
  (二)清理、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
  (三)重点整顿的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四)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产品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五)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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