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证重点支出,确保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战略决策的落实。集中财力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工作,逐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真正解决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推进关键领域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内源型经济与外源型经济互补,鼓励招商引资和提高外贸出口水平;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支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企业改革,努力解决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进步和农业发展。为确保重点支出,各项安排到期的专项资金一律收回,原则上不再延续。
(五)适当调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保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考虑到“非典”疫情已结束,从2006年起不再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进行压支,同时考虑到2005年省直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础,单位经费增支压力加大,而省级一般性支出已连续三年实行零增长,为充实单位行政工作经费,在原压减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约5%。提高标准后增加安排的公用经费作为部门预算备用金,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完成并移交的优先安排,未移交的暂不安排。
(六)加大地区间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好激励型转移支付政策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措施,安排必要资金帮助欠发达地区维持基层政权运转,支持其加快发展。加强困难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其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七)实事求是编制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各部门应进一步树立预算观念,实事求是地编制部门预算,既要保证下一年度重点工作的需要,又要避免随意“报大数”、虚列预算,将真实报送预算作为衡量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的标准。预算编制应充分贯彻“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控制用财政资金安排楼堂馆所建设,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八)树立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必须讲求绩效,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各部门专项支出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并对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和方法,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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