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旅游经营活动监管。航空公司应当信守与国际旅行社的订票合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境旅游团队、重要政务商务和会议的票务需求。要规范旅游机票销售行为,严禁将热点航线旅游机票委托独家代理,垄断销售,防止机票代理商囤积居奇,利用旅游旺季哄抬票价、加收手续费,牟取非法利益。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国际旅行社的合同管理,督促旅行社严格履行与境外旅行社的合同约定,落实团队运行计划,提供优质诚信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旅游团队服务质量问题和投诉,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旅游外语人才培训。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全面落实人才兴旅战略,加强培养外语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旅游部门要严把入口关,着重发展外语导游,加快推进导游等级管理,争取2年内完成所有导游人员的等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提高中高级导游比例。鼓励国际旅行社和涉旅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广泛引过旅游外语人才,建立稳定的、多语种的、专业化程序较高的外语人才队伍。
4.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健全统一的旅游执法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打假打非,认真清理“黑社”、“黑导”、“黑店”、“黑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旅行社以承包、挂靠等方式向门市部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违规收取保证金,拒付、拖欠导游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虚假宣传、低价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私授回扣,欺诈游客,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驾导人员违反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减旅游项目、强制消费、降低服务标准以及强索小费、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严禁强制地接,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5.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各级旅游协会要充分发挥自管自律作用,针对旅行社在体制、管理、营销、法律等方面的热点问题组织好调研、咨询和培训工作,提高会员单位的管理、经营水平;建立行规行约,建立旅游企业信誉等级评估、公告体系和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完善旅行社诚信经营机制。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制度,积极开展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推动企业科学化、法制化、诚信化发展。
各市(州)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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