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保障措施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部门网站应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质量,拓宽服务功能,提升网站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优化流程,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公众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当前要重点做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的工作,各部门对接到的咨询和投诉要及时给予答复。
(四)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部门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五)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保证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必要的人员配备和运行维护经费,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五、信息报送、更新及栏目维护方式
为确保在11月25日省政府门户网站试开通之前完成我市门户网站的改版和完善工作,各内容保障部门和单位务必于11月18日前完成承担的内容保障任务。同时,为了保障安全,除在线办理由门户网站采用链接方式外,其他栏目一律通过政府专网(内网)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进行报送、更新和维护,网站编辑部审核后导入外网门户网站。目前尚未完成专网宽带升级工作的单位,要抓紧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的通知》(淄政办字〔2005〕40号)要求,于11月底之前完成宽带接入工作。
六、关于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的建设要求(见附件3)
七、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定期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及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