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78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息发布的总平台,也是市政府对外宣传和为民服务的总窗口。建设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旨在及时公布市政府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信息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与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共同保障。发挥各区县、高新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网站在加强信息和服务资源整合中的积极作用,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促进全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整合资源,强化服务。以政府为主体,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构建“一站式”政府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