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同心县折死沟滑坡、泥石流区;
8、灵武市东山泥石流区;
9、汝箕沟公路沿线崩塌及矿区地面塌陷区;
10、石炭井矿区崩塌及地面塌陷区;
11、石嘴山矿区崩塌及地面塌陷区。
以上区、段,在突降暴雨或强降雨气候条件的诱发作用下,极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和范围
2001—2004年,全区先后开展了彭阳县、石嘴山市、海原县、西吉县、平罗县和原州区的《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技术人员先后6次对彭阳县、隆德县和西吉县等地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截止目前,共发现地质灾害重—较重危险点130处,比2003年增加了20处,其中有滑坡点109处,泥石流点13处,危岩体8处。汝箕沟、石炭井煤矿生活区灾害隐患7处,姚伏—汝箕沟公路崩塌隐患2处,其它均为对村庄、农田和道路构成危害的危险点。各险点的基本情况及监测责任人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四)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
1、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主要因素。据中国气象局气象形势预报,2005年我国主要有两个多雨区,其中,北方多雨区主要在新疆北部、华北北部和内蒙古北部地区,我区受北方多雨区的影响,出现强降雨和持续性降雨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我区因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据有关资料分析,每小时降水量在25毫米以上、每天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时,在具备成灾地质环境条件的地段,即可诱发地质灾害。
2、人类活动因素。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如黄土丘陵区破坏坡面的植被、修造人工梯田,乱砍滥伐,利于降雨渗入坡体,导致滑坡产生;依山建房、建厂、修建铁路、公路、劈山开矿的爆破作用等工程活动致使斜坡岩石和土体结构遭破坏,斜坡稳定性大大降低,很容易造成滑坡、崩塌;滑坡隐患区内大量固体松散物顺沟堆积,采矿形成的废渣、废石乱堆滥放在沟道中,既成为泥石流的主要物源,也阻塞行洪沟道,加剧了泥石流形成的危险性;地下采矿活动造成的采空区未做合理处理,使上方岩、土体失去支撑,从而导致地面塌陷、地裂缝的产生。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及重点防范期
汛期强降雨时段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易发期,我区一般每年6月下旬开始进入汛期,汛期暴雨多集中在6月下旬、7月、8月、9月,该时段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御期。其它时间若发生短期强降雨,也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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