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市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统一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三)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四)建立重特大事故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第九条 根据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市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集各单位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事故区域实行封锁。
第十条 市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各项工作。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监管局为主负责,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为主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灾害救援组:由市公安局和市安全监管局为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等警力以及工程抢险、矿山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专家技术组:根据事故性质,由市指挥中心指定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在先前建立的专家资料库中选择并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为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经委、市贸易局为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