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各界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疫情监控。
(1)加强进京动物和动物产品疫病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检疫监督站建设,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改善路口监测条件;配备动物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筛选设备及对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采样和保存设备;配备具有兽医专业知识、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的人员。动物检疫部门应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进京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对全市养殖场(户、小区)全面实施免疫登记制度,确保应免疫畜禽的免疫率达到100%;对出栏、屠宰的动物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格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执法检疫,防止境外检疫性病虫害传入本市。各级动物检疫和防疫部门应推进研发快速检测和鉴定技术。做好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动态的收集、跟踪、分析和研究,建立应急反应系统,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等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完善自检体系。推进基地和企业的自检体系建设,对出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确保产品全部合格。健全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自检体系,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全部建立食品自检实验室,鼓励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合作,提高检测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
(2)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依法在本市全面推行不安全食品的企业主动召回制度,对不能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将实施退出措施。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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