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
4.规范食品消费环节。
(1)强化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推行HACCP认证。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本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并推行本市餐饮企业HACCP管理要求,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大控制力度,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2)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水库及水库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制定水体、生活饮用水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
(3)实施不安全食品和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规范,明确餐厨垃圾产出和处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不安全食品分类处理的原则和措施。2008年前,本市建成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200吨,基本满足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的需要。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三)强化落实五项措施。
1.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努力形成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准确,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配套,适应首都食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的食品标准体系。到2008年,使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达到300项,主要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做好全市食品企业标准的定期复审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制定本市食品物流配送等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相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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