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地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查处和纠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请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将整改情况于今年12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意见
省审计厅今年5至6月,我厅组织10个设区市及75个县区的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交叉审和同级审”相结合的办法,对200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75个县区218个用款部门和单位,审计资金总额313亿元。从审计结果看,各级人民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部分市、县(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滞留、欠拨项目资金,有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有的用财政无偿资金抵扣所属县到期的财政有偿资金,有的自行变更、调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计划,个别地方还有挤占、挪用和出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一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落实,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