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石油、天然气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柱,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反恐怖破坏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油气田安全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综治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办指导,大力推动创建安全文明油区。强化地企、警企联建、联治长效机制建设。经贸委、发改委要会同质监、环保、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原油加工、油品运销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各类涉油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清理整顿地方小炼油厂。坚决取缔土炼油厂点和其他寄生性非法涉油厂点。质监部门要强化对炼油企业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对土炼油场点的打击查处。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地方小炼油厂和各类寄生性涉油厂点的环保监查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涉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对政府责令关闭的企业,要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超核准范围经营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查处。国土资源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勘查开采油气资源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采油井点。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油气生产、输送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石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涉油气犯罪不力的,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油气资源情况的,要坚决予以惩处。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油气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石油企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监察机关要针对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整治工作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又个工作失职渎职或搞地方保护、充当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伞”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高度重视对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鲁豫省际交界重点地区的整治。聊城市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及时与相邻的河南省濮阳市沟通研究需要相互协作解决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统一工作标准、要求和检查验收程序,及时组织召开省际交界地区重点县、市的联席会议,进行专门部署,联手开展整治行动,彻底取缔省际交界地区上炼油厂点和收油窝点,严厉打击跨省非法盗运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本方案所确定的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方案、主要进展情况和检查验收结果,由各市按要求报省公安厅。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召开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记者随同作战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专项行动,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涉油气违法犯罪线索。要公开曝光一批涉油气非法厂点和治安乱点。跟踪宣传一批由乱到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大力宣传整治成效。要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公开处理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严打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