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
结构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05]1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高校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发展与全省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初步形成了科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培养了一大批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需要相比,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不尽合理,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自我约束、自我调整的机制有待建立,不同学科的人才供求不平衡,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存在,人才需求规划预测滞后等。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制造业强省,实施省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六”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使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对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新机制。优化调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面向市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形成学科专业的灵活调节机制、高等学校的自我适应机制、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政策保障和评估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
二、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不断提高学科专业水平。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要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科专业水平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学科专业,拓宽专业发展空间。把扶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与发展应用学科有机结合起来,优先发展重点优势学科专业,改造和提升传统学科专业,积极发展社会急需的学科专业。
三、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的自主权。部分教育资源充足、自我调整机制健全的高等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照有关程序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四、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瞄准国内外学科专业建设的前沿,培育学科专业新的增长点,营造学科专业的制高点。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学科专业,大力发展面向国际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能带动产业发展和就业的新兴专业。根据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大学与大企业集团和科研单位要紧密结合,做好专业共建工作,做好微电子、软件工程、生物工程、新医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旅游与外贸、文化艺术、现代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发展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优化产业结构要求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