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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统[2005]692号)


各出资监管单位:
  在各出资监管单位领导重视下,2005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统一”(报表格式统一、汇总方式统一、上报时间统一)的工作目标。并且同企业的财务快报相结合,对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使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得到了及时反馈。为了做好2006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现将《2006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根据“统一规划,逐步提高”的原则,2006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推进的情况,及时调整财务预算报表的编制口径、编制内容,规范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的编报要求,使其能充分反映财务预算目标的编制依据、执行保障、外部影响等情况。
  (二)、加强对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通过企业财务快报、中期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重大事项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促进企业严格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开展经营活动,提高企业财务预算执行的质量。各出资监管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预算监控体系,加强对重要子企业、重要项目的预算规范、控制和监督。
  (三)、加强对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
  财务预算管理是出资人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我委将对各出资监管单位的预算目标、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结果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
  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原则
  1、各企业应在认真分析和总结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积极稳健、合理科学地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2、各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总量平衡和合理控制原则,确保财务预算安排既有利于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最终落实,实现日常管理的有序和协调,又有利于企业经营资本积累,有效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规模;
  3、各企业集团的财务预算的编制应与各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相互协调,形成有机整体,以便于财务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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