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5]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大对我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扶持、壮大信息产业,进一步推进我省信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跟踪分析全省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加强对全省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注意收集信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真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二)跟踪分析全省信息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或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增强各类扶持信息产业发展财政性资金使用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通过行政、财政、金融等各种手段,引导推动全省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
省信息产业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信息产业厅厅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在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设立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联系人:杨萍萍、沈海石;联系电话:0591-87554729、8743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