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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5]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大对我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扶持、壮大信息产业,进一步推进我省信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跟踪分析全省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加强对全省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注意收集信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真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二)跟踪分析全省信息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或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增强各类扶持信息产业发展财政性资金使用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通过行政、财政、金融等各种手段,引导推动全省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
  省信息产业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信息产业厅厅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在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设立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联系人:杨萍萍、沈海石;联系电话:0591-87554729、8743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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