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牵头进一步完善网吧日常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网吧日常巡查制度、经营记录制度、日常执法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等。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职责,制订网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量化标准,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牵头制定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网吧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明查暗访。
(四)由市工商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查处和取缔黑网吧的工作制度,加大对利用电脑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活动中心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由市教委和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分别制订对学校上网场所和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具体管理措施。
(六)市文化局、市广电局要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完善和升级管理软件功能,加强对本地网站网络文化内容的监督,根据文化部要求,有效封堵违法网络游戏,努力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七)市公安局要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依法落实网吧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完善和升级管理软件功能,制订有效措施,落实上网实名制度。要有效封堵有害网站、有害内容,尽可能防止传播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
(八)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有效切断对黑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要监督并要求接入服务企业履行配合国家加强网吧管理的义务;履行零点断网职责,于每日零点至八点切断对网吧的接入服务;配合查处取缔黑网吧,终止对黑网吧的接入服务;规范签订互联网接入合同,杜绝违规接入行为;加强监测网络信息流量情况,发现疑似黑网吧,及时告知工商等部门。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
(一)建设两只队伍,一是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专业执法队伍;二是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做到有网吧的地方均有网吧社会监督员。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其工作责任,并提供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网吧编组管理和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监督员工作汇报制度、巡查记录制度、定期培训制度、考核调整制度等制度。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会同教育部门在每所中小学校确定一名教师或工作人员担任网吧社会监督员。要制订网吧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文化部门要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联系和协调,加强农村网吧的监督工作,对有网吧的农村地区,每村至少配备1名网吧社会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