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网吧
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5]2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四日
重庆市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按照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部署,根据《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明电字〔200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建立全市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努力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与以块为主、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提出以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调整领导结构,推进试点工作
将原“重庆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重庆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网吧日常管理和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增加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各区县(自治县、市)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总结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网吧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根据我市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区域、本部门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区县(自治县、市)的试点工作方案,在市试点方案下发后15日内报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经同意后实施。
有关试点工作,首先在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经开区以及万州区、涪陵区、永川市、合川市、江津市、璧山县、綦江县、垫江县、武隆县等20个区县(市)开展。
二、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各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