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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05-2010年食品安全体系构建方案的通知

  (3)推行生产企业的自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企业法人开展食品生产自我检测的意识;食品生产企业应逐步配备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检测设施与检测人员,努力开展自我检测活动;在相关政府规章、工商登记、市场准入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将生产自检作为基础条件贯彻实施。
  (4)发展即时快速检测。适应食品消费即时、即用的社会特性,引进与研发并举,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运用,在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商场、超市、市场等食品交易场所,发展简易、实用、有效的现场即时检测和快速检测。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技术水平,配备功能多样、机动性强、高效快速的流动检测车,以适应面广量大的食品安全检测需要,扩大食品检测覆盖面。
  5.创新业态,深化食品流通方式的改革。变革食品流通方式,创新食品流通业态,加大食品流通市场的改造建设步伐,营造食品安全的市场环境。
  (1)强化市场承办主体的“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事食品流通的市场开办者在其市场范围内负有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市场开办者必须公示食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生产时间等,实现对社会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承诺;必须配备先进而实用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强化质量检测;必须以协议管理的方式,督促入市驻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依法销毁市场上经营的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食品。
  (2)实施农贸市场的商场化改造。结合我市城市建设规划、市场建设体系和食品流通现状,制定无锡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改造计划,拟定改造标准,实行先城区、后乡镇的分步改造,改善食品流通的市场环境。
  (3)培育和发展大型食品流通集团企业。加快食品流通企业引资嫁接的步伐,通过兼并收购、归并联合、相互参投股等方式,组建综合实力强、技术与管理水平高和设施现代化的专业食品流通集团企业。
  (4)改革食品流通方式。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整合归并同类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施统一定点加工生产、统一运输送货和分散定点销售经营的管理模式;发挥我市现有蔬菜、果品、酒类、调味品等中心批发市场的作用,实行统进分销经营;对食品销售网点、机关企业学校食堂、酒店、宾馆、饭店,实行配供配送服务;鼓励我市现有大商场、大买场、大超市,通过租赁、联合、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形式,联合开设连锁销售网点,实施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方便市民生活。
  6.严格执法,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针对食品安全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正确处理食品安全的整顿与建设、当前与长远、整治与监管的关系,在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
  (1)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立足治本”的要求,整合力量,集成资源,坚决查处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突出地方性的酱排骨等熟卤制品、奶与奶制品、水发产品、粮油制品、调味品、保健品、豆制品等八大类食品整治,使八类食品的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到2007年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突出生猪屠宰整治。实行生猪检疫检验,推广机械化生猪屠宰,严厉打击猪肉场外私下交易行为,基本关闭非定点屠宰场。
  突出水产品、畜产品药物残留整治。实施经常性的汞、镉、砷、铅等重金属和呋喃唑酮、乙烯雌酚等药物残留抽检测,确保水产品、畜产品的安全。
  突出农业投入品整治。主要对农用的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及生长调节剂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率保持96%,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作物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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