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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等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8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8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
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教育厅、省经济委员会关于
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食药监发[2005]16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教育局、经委:
  现将《湖南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市州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效果。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及时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及《湖南省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台了系列工作方案和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活动,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4·29”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共同组成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制定如下联合执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国务院《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为指导,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集中起来,开展联合执法大行动,形成集中整治合力,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拳。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一个一个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地域一片一片规范,对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一处一处治理,逐步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规违禁农药的行为。加大舆论宣传攻势,震慑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大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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