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2005]8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实施方案》业经省政府研究,并报中国银监会和省委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9月)
为促进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实力和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城市商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合重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联合重组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广大市民为宗旨,以改善地方金融服务、促进安徽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自愿性、市场性、合规性为原则,完善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改革管理体制,整合金融资源,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质量,促进城市商业银行规范发展,为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联合重组的原则: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合规操作。
2.坚持市场经济规则,遵循金融业发展规律,尊重现有各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东的意愿,鼓励所有城市商业银行参加联合重组。
3.保持城市商业银行现有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特色,扩大覆盖面,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努力防范和化解风险。
4.保护存款人、银行股东和现有员工的合法权益。
5.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调动城市商业银行全体员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做到积极稳妥。
二、联合重组的主要目标
将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徽商银行);在省政府主导下,徽商银行吸收合并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等5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合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