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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产烟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维护本地烟叶收购秩序,不得干预烟叶收购验级工作。各级烟草专卖单位要端正经营作风,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思想,坚持国家标准,继续把提高烟叶收购等级纯度和合格率作为今年提高我省烟叶市场信誉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烟农的教育培训,完善收购组织方式,结合实际推行预检制,将提高分级扎把纯度作为重点,切实杜绝收购中多腰异腰等手工规格不规范和混等、混级、混色现象;准确掌握和执行国家标准,既要防止降低标准收购,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影响我省烟叶市场信誉,又要防止压级压价损害烟农利益。要准确把握标准,不得攀比均价降低标准;继续实行密码验级、微机收购制度,提高收购站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烟叶收购质量监督,提高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
  四、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
  各产烟市、县(市、区)政府和烟草专卖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5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0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确保收购正常有序地进行。收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出台新的补贴、加价或变相加价政策。政府对烟农的补贴必须在烟叶收购结束后兑现。要加强对烟叶国家收购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于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或不按国家定价收购烟叶的单位,要坚决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五、积极筹措资金,取信子民,确保烟叶收购不打白条
  为保证烟叶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产烟市、县(市、区)政府要协调银行、财政、烟草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烟农打白条、拖欠烟农的卖烟款。
  六、切实加强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
  各产烟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烟叶收购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在烟叶收购过程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关心支持“三农”发展的高度,关注烟叶、关心烟区、关爱烟农,满腔热忱地提升对烟农的服务水平,正确处理烟农、企业和政府三方利益关系。各级农业、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财政、金融及烟草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协调运作,确保烟叶收购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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