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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发布《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发布《民防工程
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民防办公室,市民防办有关单位:
  现将《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民防办
                            2005年11月4日

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本市新建(改建、扩建)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合理控制新建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作如下规定:
  一、口部的平战转换
  (一)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其门洞宽度≤2米的,不允许采用钢筋砼预制梁或型钢临战封堵,应采用以下3种方式之一处理。条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前两种方法:
  1、设置密闭通道;
  2、临空墙外侧和内侧分设一道钢筋砼防护密闭门、钢筋砼密闭门;
  3、临空墙外侧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临战封堵(参见图集04FJ02)。
  (二)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其门洞宽度>2米的,应采用以下3种方式之一进行平战转换。条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前两种方法:
  1、临空墙外侧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临战封堵;
  2、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临战封堵(参见图集RFJ01—2005);
  3、临空墙钢筋砼预制梁或型钢临战封堵。
  (三)通风口宜按平战结合进行设计。专供平时使用的通风口应按本《技术规定》中门洞宽度≤2米的专供平时使用出入口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防护单元隔墙的平战转换
  (一)专供平时使用的防护单元隔墙连通口,其门洞宽度≤2米的,应采用单元隔墙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的方式处理。
  (二)专供平时使用的防护单元隔墙连通口,其门洞宽度>2米的,应采用以下2种方式之一进行平战转换。条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前一种方法:
  1、连通口双向受力防护密闭封堵板临战封堵(参见图集RFJ01—2005);
  2、连通口型钢临战封堵。
  (三)专供平时使用的防护单元隔墙风管穿墙孔,应采用以下2种方式之一进行平战转换。条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前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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