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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老年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老年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津政发[2005]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老年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天津市老年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和《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推动本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老年教育是随着干部离退休制度的实施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起来的。我市第一所老年大学——天津市老年人大学创建于1985年。目前,我市老年教育可划分为两种形式:一类是有相对固定的校舍、设施、学员、师资、专业课程和教学计划的老年人大学(学校),全市共有103所。其中:市级示范性老年人大学1所,市属委局、区县、普通高校、大型企业办的老年人大学36所,街、乡、镇办的老年学校66所,在校学员共计38300余人,占我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9%。另一类是群众性老年教育活动组织,主要是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政治理论、文化、科技、体育等教育组织,全市有4142个,参加活动的老年人约22.21万人,占本市老年人口的16.95%。以上两类合计老年人26万余人,占本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9.85%。
  市委、市政府对老年教育高度重视。从2000年以来,市政府采取资产重组等办法,先后投资3200万元,解决了市老年人大学固定校舍问题,为把我市老年人大学逐步建设成为全市老年教育中心和老年教育科研中心创造了条件。2002年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第一部老年教育地方性法规《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把我市老年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截至目前,市和区县两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已经建立,市、区县、街和乡镇、社区和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初步形成,我市老年教育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老年教育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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