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在金阳新区投资经营餐饮、娱乐业和洗浴业项目,企业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先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50%缴纳土地出让金,余下部分第二年起每年补交10%,5年内缴清。
19、在金阳新区经营投资兴业,所有办证的证照工本费一律免收。
20、最先引荐投资项目到金阳新区的个人或单位,并在金阳新区登记备案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0.5‰予以奖励,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亿元以上的,按0.3‰予以奖励。引进资金实际到位金额,由金阳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奖励资金由金阳新区财政支付,一定5年不变。
四、服务保障
21、金阳新区开发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市委市政府授权金阳新区管委会享有市级管理权限和省下放给市级的管理权限,依法实行区内统一管理,同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
22、金阳新区管委会设立“金阳新区政务中心”,对在金阳新区投资的企业,实行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办证服务和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
23、对在金阳新区投资的企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白卡》制度,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必须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白卡》亮证收费。企业有权拒交并举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白卡》以外的一切收费。
24、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金阳新区内兴办的重点企业实行纪委、监察局挂牌保护制度,对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金阳新区管委会实行领导挂牌服务。
25、进驻金阳新区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基础出地面,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6、外来投资企业的员工和直系亲属,都可办理贵阳市长期居住证,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其住所区域就近入学,免收借读费用,与本辖区城市居民一视同仁。
27、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和企业外,只要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的50%以上,由验资部门出具验资报告,经工商部门认可,可先行登记发照,未到位的资金可缓半年到位。